1.1 专业课程体系的设计依据
(1)指导思想
本专业课程体系设计总体思路遵循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以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以及行业、企业需求为导向,依据专业自身定位与特色,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实施“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求创新”的专业教育。
(2)基本原则
本专业课程体系设计中依据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①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建立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教学体系,使学生在系统接受本专业教育的同时,满足其个性化学习的要求,以培养符合学校定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特色鲜明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②基于成果导向的反向设计原则:根据外部需求和学校的定位确定培养目标,根据培养目标制定毕业要求,根据毕业要求确定知识结构、能力要求、培养模式及课程配置,形成课程体系。
③“以知识结构为基础,以能力为核心”原则:本专业的课程体系由人文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专业类课程和实践类课程六大部分组成。其中,人文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良好的人文素养;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扎实的数理基础和良好的科技素养;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运用数学和自然科学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类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分析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实践环节按照自身先后修的逻辑关系以及与相关课程之间的关系穿插其中,着重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沟通能力、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
1.2 专业课程体系的制定和修订过程
根据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依据《陕西科技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见索引5.1.1)以及《陕西科技大学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见索引5.1.2)等文件,结合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规范和学校的专业特色,学校、学院及专业三级教学管理机构共同对培养方案(包含课程体系)进行设计和修订。培养方案(包含课程体系)修订分为整体性修订和微调性修订两种,一般整体性修订每2年或4年一次,由学校统一安排,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专业特色、学时学分等;微调性修订则以各专业为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主要针对个别课程设置进行细微调整。
培养方案(包含课程体系)制定/修订流程如图5.1.1所示。其中,课程体系制定/(整体性)修订的具体过程如下:
1.学校教务处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培养目标、办学特色、教学发展规划,结合国家和地区经济、科技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提出制定/(整体性)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各学院;
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督导组成员、院教学办公室秘书组成的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修订领导小组,组织专业教研室制定/修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专业成立以专业负责人为组长、任课教师代表和实验教师组成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小组。本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在对电子信息领域相关企业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以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为目标,参考教指委专业规范、按照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专业特色,以培养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为宗旨,设置相应课程,初步形成本专业培养方案(包含课程体系)制定/修订草案;
4.专业组织由一线教师及在校生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拟开设课程的内容、课程的先后修逻辑关系,以及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情况进行合理性讨论,并以系列研讨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听取其他高校、行业企业专家、用人单位和毕业校友等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对课程设置体系进行调整、修改,制定符合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生毕业要求的课程体系;
5.学院组织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对专业拟定的培养方案进行审议、修改,由院长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培养方案制定审批表》(见索引5.1.3)一并送交教务处;
6.教务处对专业培养方案组织审查后,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议,学院根据审议意见再次修改定稿,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发布执行。
课程体系的(微调性)修订过程为:专业就应届毕业生对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进行分析,如需调整培养方案(包含课程体系),则由专业填写《培养方案变更审批表》(见索引5.1.4),由主管教学院长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核后可对培养方案(包含课程体系)进行(微调性)修订。
图1.1 培养方案(包含课程体系)制定/修订流程图
1.3 近年专业课程体系的修订情况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现行的培养方案有2012版(见索引5.1.5)、2012修订版(见索引5.1.6)和2016版(见索引5.1.7),三版培养方案课程模块的学分分布情况如表5.1.1所示。在整体学分下降的同时,以毕业要求达成为导向,进一步落实课程对学生能力培养及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
表5.1.1三版(2012版、2012修订版、2016版)培养方案中课程模块学分分布对比
课程 类别 |
通识教育类 |
学科基础类 |
专业基础、专业类 |
实践环节 |
合计 |
必修 |
选修 |
必修 |
必修 |
选修 |
必修 |
选修 |
2012版 |
66.5 |
8 |
33 |
22.5 |
12 |
33 |
8 |
183 |
2012修订版 |
64.5 |
8 |
32 |
25.5 |
7.5 |
29.5 |
8 |
175 |
2016版 |
64 |
8 |
29.5 |
23.5 |
12 |
27.5 |
8 |
172.5 |
2014年,为进一步适应社会需求,根据学校《2014年(2012修订版)关于新一轮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见索引5.1.8),本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修订组成员在对教学实践基地和行业相关企业走访,并邀请多位行业企业专家进行座谈/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对原2012版培养方案进行如下修订:
1)为了培养学生自觉并正确地应用项目管理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工作的能力,新增《项目管理》课程。
2)为了使学生在专业课程学习之前对电子信息工程学科的核心思想、基本理念、专业范围及主要研究方向、典型技术系统的基本构成、关键技术及其实现原理有整体性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学生认识专业、规划未来,新增《电子信息工程概论》课程。
3)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创新意识,新增《创新创业基础》课程。
4)专业类课程的选修课分为电子技术应用和信息与通信两大方向,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服务,提高了学生的选课自主性。
5)为了强化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将原2012版中《单片机原理及应用》、《嵌入式系统》和《通信原理》各门课程单独的课程设计调整为《专业综合设计I》,并与原有的《专业综合设计》相结合,形成《专业综合设计I》和《专业综合设计II》,使学生综合运用电子技术类、计算机类、信号与信息类相关课程知识,系统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训练电子信息系统设计、开发和调试的动手实践能力,并形成初步的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基本能力。
2016版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的修订以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为导向,结合教学反馈和行业企业专家意见,对课程设置进行了如下调整:
1)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和《传感与检测技术》课程从专业基础必修课调整为专业基础选修课;
2)将《电磁场与电磁波》从专业基础选修课调整为专业基础必修课,将课程名称改为《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且在40个理论教学学时基础上增加10个实验学时,使学生将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际问题的分析、解决相结合。
3)将《电子系统设计与实践》从专业选修课调整为专业必修课,且将课程名称改为《电子系统分析与设计》,本门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综合四年所学知识,通过文献搜索,利用现代工具对复杂工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的能力。
1.4 本专业现行课程架构及先后修关系
(1)本专业现行课程架构
本专业目前执行的是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016版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类课程、学科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专业类课程及实践教学五大模块组成。其中:
通识教育类课程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英语、创新创业基础、项目管理等公共基础课程以及科学与文化、文学与艺术、公民与社会、民主与法制等通识教育选修课。通识教育类课程着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知识的基础性、整体性、综合性和广博性使学生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帮助学生拓宽视野、学会独立思考与判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学科基础类课程由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大学物理、物理实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和工程制图、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子技术基础、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等工程基础类课程组成。学科基础类课程旨在为学生奠定坚实的数学、自然科学、计算机以及工程基础知识,使其具备问题分析所必须的数理分析建模能力。
专业基础和专业类课程包括高频电子线路、单片机原理及应用、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原理、数字信号处理、嵌入式系统及应用、电子系统分析与设计等工程技术相关课程,着重建立宽厚的学科知识基础,奠定扎实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基础,着重培养学生问题分析、系统设计和实现的能力,并具备综合所学知识,通过文献检索,利用现代工具对复杂工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的能力。
实践教学贯穿于专业培养的整个过程,分为课内实践教学环节和课外实践环节(第二课堂)。课内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综合教育、实验、综合课程设计、实训与实习,旨在使学生具有系统的工程实践经历,提升学生的工程意识、质量、安全、环保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设计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参与工程研究的能力。课外实践环节(第二课堂)由各项竞赛、科技活动、行业证书、校园文化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社会实践等六个部分组成。以全面发展为核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团队精神,形成课外实践与课程内教学紧密配合、相互补充。
(2)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类别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中课程类别的对应关系
I)本专业培养方案中学科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大学物理B、物理实验B、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C课程对应专业认证标准中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II)本专业培养方案中除以上课程以外的学科基础课对应标准中的工程基础类课程;
III)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通识教育类课程对应认证标准中的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课程;
IV)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基础类课程、专业类课程、实践教学与认证标准中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