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对新引进及新毕业博士的
科研激励办法
随着学院引进高学历人才力度的加大,青年博士将成为学院科研的主力军。然而,数据显示,我学院近2年新引进及新毕业的青年博士的科研成果数量偏少、档次偏低,这可能会影响他们在学术和科研方面的健康成长。为了激励我学院近2年新引进及新毕业的青年博士以及以后引进及毕业的青年博士尽快步入科研之路,特制定如下激励办法。
一、适用群体
本办法涉及的新引进及新毕业的青年博士是指2014年1月1日起新引进和学院毕业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的青年教师以及今后引进和学院毕业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的青年教师,后文简称“青年博士”。
二、任务要求
1、从2016年1月1日起,要求青年博士每年发表SCI或EI收录期刊论文至少1篇;
2、青年博士3年内原则上需要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含青年基金)或其它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对于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引进和学院毕业的博士从2016年1月1日起3年内原则上需要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含青年基金)或其它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3、对于3年期限内没有满足2中要求的上述教师,要求3年期限内必须成功申报省部级项目至少1项,且年均到位科研经费总额必须不少于10万元。
三、激励措施
1、对于满足上述要求2(要求1和要求3不再考虑)的青年博士,认定为出色完成了当年绩效考核要求,当年度学院给予1.0万元的奖励,且在年终评优、职称评定、外出进修等方面从学院层面给予优先考虑;
2、对于满足上述要求1和要求3的青年博士,认定为较好完成了当年绩效考核要求,当年度学院给予0.3万元的奖励,且在年终评优、职称评定、外出进修等方面从学院层面给予倾斜;
3、对于仅满足上述要求1或3的青年博士,认定为基本完成了当年绩效考核要求,当年绩效津贴按学院聘岗协议档次足额发放;
4、对于上述要求均未满足的青年博士,认定为没有完成或较差完成当年绩效考核要求,当年绩效津贴按学院聘岗协议扣发0.5万元,院领导提请谈话;若下一年度完成了当年绩效考核要求,则当年绩效津贴按学院原聘岗协议档次足额发放;若下一年度依然没有完成当年绩效考核要求,则当年绩效津贴按学院聘岗协议扣发1.0万元,并给予书面警告;
5、对于3年内均未完成当年聘岗要求的青年博士,在第三年度末认定为当年绩效考核不合格,学院向学校相关部门建议将该青年博士调离原所在岗位。
6、为了鼓励青年博士在随后工作的三年内能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它国家级的纵向科研项目,有充足的时间从事科研活动,对其教学工作量的定额要求是:每学年仅仅承担一门教学课程,但各类年总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学时。
7、青年博士取得的科研成果,除了按照学校的规定给予奖励之外,还继续按照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科研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文件规定给予额外奖励。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5年9月23日